逢甲大學總務處_營繕組

逢甲大學總務處_營繕組

逢甲大學總務處_營繕組

營繕組

逢甲大學總務處_營繕組

:::

::: ][首頁 ]> 營繕組> 用電安全須知

用 電 安 全 須 知

一、 裝置電器時應注意事項:
  1. 燈泡或其他電熱裝置,切勿靠近易燃物品,尤其不可在衣櫃內裝設電燈,以免自動開關失靈引起火災。
  2. 室內裝置電燈,至少要離開天花板一英吋處裝設,不可裝設在天花板裡面,因天花板裡面裝置電燈,在攝氏300度C即會引起燃燒,如離開天花板一英吋處裝設,則須攝氏1500度C方能燃燒。
  3. 用電不可超過電線許可負荷能力。
  4. 增設大型電器時,應先申請人重新裝設屋內配線或電錶後再使用。
  5. 切勿自接臨時線路或任意增設燈泡及插座。
  6. 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,同時使用多項電器。
  7. 電線延長線,不可經由地毯或高掛有易燃物牆上。
二、 平時使用應注意事項:
  1. 使用電器時,千萬不可因事分心突然離開忘了關閉,這樣很容易造成火災。
  2. 使用電暖爐時,切勿靠近衣物或易燃物品,尤其在烘烤衣服時,更不可隨意離開,以免烤燃衣物引起火災。
  3. 使用過久電視機,如內部塵埃厚積,則很容易使絕緣劣化,發生漏電,或因蟲鼠咬傷,將配線咬破,發生火花或爆炸,應特別維護及檢查。
  4. 電器插頭必須插牢,不可鬆動,以免發生火花引燃近旁物品。
  5. 電熱水器發生爆炸案已有多起,應隨時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,以免發生高熱引起爆炸。
  6. 電器在使用時切勿讓小孩接近玩弄,以免觸電或引起火災;離家外出應將室內電器關閉,以免發生火警。
  7. 電氣房及電源開關附近,應置備四氯化碳或乾粉滅火器,以資防火
  8. 電氣火災,可用海龍、乾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。
三、 故障排除應注意事項:
  1. 電器發生故障、有異狀,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,即時處理,以免發生短路,引起電線著火。
  2. 屋內配線陳舊、外部絕緣體破壞或插座損壞,都必須立即更換修理。
  3. 保險絲熔斷,通常是用電過量警告,切勿誤以為保險絲太細而換用較粗或以銅絲、鐵絲替代。
  4. 切勿用潮濕的手碰電器設備,以防觸電。
  5. 電線走火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,電源未切斷前,切勿用水潑覆其上,以路防導電。

 

版權所有c 逢甲大學全球資訊系統內之所有內容及版面設計-著作權屬逢甲大學
台中市 40724 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逢甲大學
問題反應或建議 cms@fcu.edu.tw  緊急聯絡電話 04-24517250 轉 2384